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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开展“孔明灯”专项治理行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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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孔明灯”放飞后不受控制,极易缠绕电力设备,造成线路跳闸停电,也易酿成火灾。为维持社会治安秩序,保障公共安全,有效遏制违规生产、销售、燃放“孔明灯”行为,确保全县人民春节期间用电正常,2月12日,县发改委会同公安局、市场监管局、城管局、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召开“孔明灯”专项治理协调会,研究和部署“孔明灯”专项治理工作。
会议要求,相关部门要提高对“孔明灯”燃放危害性的认识,按照整治方案迅速制定相关措施,做好现场查处、提前预控和应急处理工作。 (通讯员申峰 记者陈俐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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